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会就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闹上法庭,特别是房地产的纠纷。对于房地产双方总是各执一词,比如男方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加老婆名字,感觉房屋是自己买的,不应该分给他们,而老婆感觉房地产证有我们的名字,要按夫妻一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第一要弄懂离婚时争议的房地产到底是是夫妻一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1、若是夫妻一同财产,那样夫妻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根据一同财产分割;
2、若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样另一方不可以需要分割。比如一方结婚以前存款,结婚以后获得的具备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双方结婚以后对房子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一方自愿赠与房子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子产权的法律效力,即结婚以前买的房结婚以后加名后为双方一同拥有。除此之外,因为国内《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使用约定优先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决定房地产的归属。不过假如有有关约定大概也不会那样多争议了,而且确定好房地产是夫妻一同财产后双方仍会对于怎么样分割发生争执。买房一方感觉自己出的钱应该多分,另一方感觉应该按平均分配。
关于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加名离婚时怎么样分割的问题,并可能不是有名字就能分割二分之一。依据以下几种状况来确定最后分割:
1、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内容进行分割,譬如双方协议房地产加名后加名一方拥有30%份额,那就按房地产价值的30%分割;
2、没协议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置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一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一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便捷生活原则。
当两夫妻婚姻走到尽头时,大家建议双方就夫妻一同房地产分割问题最好是双方协议解决。假如非要走上法庭的话,可以先找个结婚以前买房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