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上的定义,只须学生在学校期间,受有伤害的状况的话,那样学校将会被问责。不过,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擅自离校,在外面受伤的话,由于已经脱离了学校,那样还能否找学校负责,得看学校是不是有相应的责任。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学校在其中无过错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所以,依据以上的规定,其实学生擅自离校的话,学校无过错的话无需承担损失赔偿。不过,由于学生受有伤害,学校虽然能不负担损失赔偿,但在有条件的状况下,可以给学校给予适合的帮忙。
但,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学校给的帮忙只不过适合的帮忙,并且不是需要给的,所以有的父母不可以在出事后,需要学校需要给予帮助。
另外,由于孩子在学校期间受伤,有的父母会比较着急,可能就直接找学校负责,其实学校对孩子并无监护权,并且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所以父母应该确定直接的侵权人。假如孩子在校外受伤,能找到直接的侵害人的,就找该侵害人倡导赔偿,假如侵害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样可以找其监护人需要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