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未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解决
1.当交警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当事人第一需要知道具体的状况。
2.假如交警的行为违反了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向公安局的法制或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的不作为。
3.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假如案件涉及交通肇事逃逸,也应在查获汽车和驾驶员后的10日内制作认定书。
5.对于需要检验、鉴别的案件,应在报告、鉴别建议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
2、责任认定书异议处置
1.假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当事人可以在了解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越六10日。
3.假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责任认定书双方在场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必要在双方都在场的状况下制作和送达。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等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会负责送达给当事人。这意味着即便有一方当事人不在场,也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和送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勘验、检查、调查状况和检验、鉴别结论,准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4.在面对交警未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状况时,当事人需要知道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渠道,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你是不是也遇见过类似问题?对此你如何看?欢迎留言讨论。找法网一直在你身边,为你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