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鉴别的时效规定
依据国内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勘查过并确认现场的交通事故案件,应于勘查现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若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则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职员及汽车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而针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别的状况,需要在完成有关步骤或得出新的检验、鉴别结论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交通事故处置工作规范》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7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7日内,需要检验、鉴别的在检验、鉴别结果确定后3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置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第六十条交通事故处置机构负责人应当在2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置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跟赔偿的关系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界定的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司法审判时对应的赔偿责任,然而一般来讲,事故责任的划分仍然是断定赔偿责任的重点原因之一。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或者特殊状况,不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法官的判决有着直接且显著的影响效力。
这份文书可被视作公安机关在处置交通事故过程中做出行政决策的核心依据和主要证据,尽管其用途不只限于此,甚至能在民事诉讼阶段作为强有力的证据来运用。
然而,请注意,因为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所依靠的相应行政法规与适用的责任推论原则都拥有独特质,这难免会与民事诉讼中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的有关法律基础和原则产生冲突。
值得关注的是,交通事故责任并未充分等同于民事法律规定中的赔偿责任,所以大家需要意识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没办法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正向依据。
大家需要对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失程度进行深入的审察,同时积极整理案件的实质情况,然后再依据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以全方位的角度去进行综合判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的,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辆导致的,机动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责任半责如何判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谓的“半责”,一般是指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发生是什么原因及其过错的紧急程度相仿。在做出判决时,需全方位地考察海量的影响原因,比如双方的驾驶操作方法、是不是遵守交通法规、路面情况等等。一旦断定为半责,则双方将各自负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针对事故致使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第一应由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而若超越该限度,则由各方根据50%的比率一同承担。在具体的赔偿计算过程中,将会涉及到医疗成本、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多个项目。赔偿的具体数额需依据实质损失状况与有关证据加以确认。除此之外,若事故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半责一般并不足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通常情况下,警方在勘查现场后的10日内制作认定书;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在扣留肇事者及汽车后的10日内制作;若需检验鉴别,应在鉴别结论出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