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签协议职员忽然不来了如何解决
面对没签协议且忽然不来的职员,单位第一需要明确职员所处的阶段,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已正式入职但未签协议。
1.若职员尚在试用期内且单位已签订的是劳动协议,而职员忽然辞职,单位可按协议处置。
2.如果是职员试用期已满一个月,单位既未辞退职员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职员忽然辞职,单位需意识到自己存在违法行为。
单位可采取以下手段:
1.尽管职员未签协议,但其实质工作期间的薪资仍需支付。
若职员书面提出辞职并立即走人,单位除支付薪资外,还需考虑是不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薪资(针对未签协议的一个月后至辞职前的时段)与补缴社保等。
2.单位应在职员辞职后的一年内,考虑是不是通过法律渠道,如提起诉讼,需要职员赔偿因未签协议给单位带来的损失,或需要职员返还因违法行为所得的利益。
2、怎么样申请劳动仲裁及所需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若单位决定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需知道劳动仲裁的申请步骤及所需证据。
1.申请劳动仲裁相对简单,职员或单位需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与有关证据,前往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
这类证据需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装、工作证、薪资条、考勤记录、社保交费记录、同事证言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保交费记录等,具备更强的证明力。
2.筹备劳动仲裁申请书时,需明确陈述双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3.申请立案后,职员或单位可继续探寻新工作或进行其他工作,劳动仲裁过程不会对此导致太大影响。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职员或单位可自行处置有关事宜。
3、有关法律依据及劳动争议范围
在处置此类劳动争议时,需明确有关法律依据。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打造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则明确了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包含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离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与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