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以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还有帮助义务吗
有帮助义务。
在国内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备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才适使用方法定财产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合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规范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首要条件,亦不以一方具备过错为首要条件,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首要条件。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需要,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量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势必需要。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赖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保持当地基本生活质量或离结婚以后没住处的状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结婚以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肯定数额的资金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资金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忙,依据帮助方实力,可以免费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子所有权。
假如你还有哪些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文书推荐:无财产无子女版本离婚协议书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详细完整版离婚协议书最新离婚起诉书模板